
档案封装材料主要内容
1.毕业材料:毕业生登记表、成绩单、学位授予材料等。(必装)
2.转递材料:《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单》(必装)。
3.组织材料: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党、团组织材料等。(选装)
4.奖励材料:学生在校期间获得的院级、校级以及校级以上奖励材料。(选装)
5.处分材料:学生在校期间违反校规、校纪,触犯国家法律等各类处分材料。(选装)
6.日常行为表现材料:学生在校期间日常行为表现的学年鉴定材料等。(选装)
7.可供组织、人事部门参考的其他材料(体检表、学籍异动材料如休学、复学、退学、转学、参军、出国等;选调生材料;有工作经历的个人人事档案)。(选装)
毕业生档案统一学校通过中国邮政公司以EMS“大学生档案”专递方式寄出,不能个人自带。
毕业后无就业单位或就业单位无保存档案资质的,档案可寄回户籍地人才中心。
沈阳籍高校毕业生档案接收单位:
沈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
邮寄档案地址:
沈阳市大东区大北街48号
档案接收部门(联系人):档案部
邮 编:110041
业务咨询电话:024-1234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