毕业生档案转递与邮寄注意事项

档案封装材料主要内容

1.毕业材料:毕业生登记表、成绩单、学位授予材料等。必装

2.转递材料: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单》(必装

3.组织材料: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党、团组织材料等。选装

4.奖励材料:学生在校期间获得的院级、校级以及校级以上奖励材料。选装

5.处分材料:学生在校期间违反校规、校纪,触犯国家法律等各类处分材料。选装

6.日常行为表现材料:学生在校期间日常行为表现的学年鉴定材料等。选装

7.可供组织、人事部门参考的其他材料(体检表、学籍异动材料如休学、复学、退学、转学、参军、出国等;选调生材料;有工作经历的个人人事档案)。选装

毕业生档案统一学校通过中国邮政公司以EMS“大学生档案”专递方式寄出,不能个人自带。

毕业后无就业单位或就业单位无保存档案资质的,档案可寄回户籍地人才中心。

沈阳籍高校毕业生档案接收单位:

沈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

邮寄档案地址

沈阳市大东区大北街48号

档案接收部门(联系人):档案部

邮            编:110041

业务咨询电话:024-12345